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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平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债权债务消费权益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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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荣平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407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即使特许经营合同中未载明被特许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被特许人仍可以在一定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
冷静期如何界定,通常会考虑加盟商与特许人的背景情况,结合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加盟商的商业经验等因素,按照“冷静期”制度的设立目的来综合个案判断,通常应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至首次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至的合理期限,且需被特许人尚未利用特许人经营资源进行任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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