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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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者:孙建伟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7日|分类:私人律师 |424人看过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1963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xx村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被申请人:韩xx,男,1969年6月1日出生,汉,住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xx村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山东省青岛市xx市人民法院(xxxx)民初字第xxxxx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请求: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案款xxxxx元(包括案件受理费xxxxx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与理由:

  青岛市xxx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xx月xx日就申请人王xx诉被申请人韩xx借款纠纷一案作出(2015)即民初字第xxxx号调解书,被申请人韩xx应于2015年x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共26000元欠款。

  调解书现已发生效力,但被申请人在支付申请人16000元后,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剩余10000元欠款,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调解书,被申请人至今尚未付清申请人欠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案款10230.5元。

  此致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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