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陆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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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女孩借贷的裸照并对其威胁,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发布者:赵陆一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665人看过


  去年11月的一个晚上,年轻的小丽因为急需用钱在网上搜寻着各种贷款信息。

  偶然间,她在QQ群里发现了一个自称能提供快速贷款的李某。对方直截了当地表示,想要贷款就做裸贷,必须要向他提供裸照、身份证照片 、通话记录等资料作为抵押。

  小丽有些犹豫,李某则表示,照片属于私密物品一定会帮她保存好,只要借款还清就会销毁照片。小丽答应了,并按照李某的要求发送了自己的裸照和其他身份资料。

  谁料,自己的资料刚刚传过去得到确认,李某立马表示自己根本不是做贷款的,并表示让小丽汇钱给他,如果不给钱,就马上把裸照发给与她有通话来往的人。

  愤怒又无奈的小丽,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受骗,但是害怕自己名誉受影响,只能给对方打钱。结果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里,对方陆陆续续敲诈了小丽3000元。

  原本以为最后一次给钱后可以了却这件事,但过了一段时间,小丽居然真的收到一张陌生人发来的含有自己裸照的手机短信。她十分害怕只得再次按照要求汇过去2000元。这个陌生人声称这照片是从别处买来的,而事后经查实也是李某自编自导的“好戏”。

  受害者还不止小丽一人,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李某通过在QQ群中发布办理贷款信息,引诱他人加其为好友。并以办理裸贷为由,以发布裸照、将借款人信息卖给他人等威胁手段,先后对被害人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5次,共计得款人民币8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代为向公安机关退出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李某多次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新吴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说法

  “裸贷”是不法分子借用互联网金融和社交工具为平台,以让贷款人拍摄“裸照”作“担保”,非法发放高息贷款的行为。因“裸贷”被诈骗、被敲诈勒索的,时有发生。一旦陷入“裸贷”的陷阱,后果不堪设想。许多涉事未深的年经人(有的还是在校学生),因为急于用钱,轻易交付自己的裸照以及个人、亲友的信息,最后不但没借到钱,反而落入了犯罪分子的陷阱,被敲诈勒索。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要贷款,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意识,主动远离“裸贷”;平时要注重个人隐私和信息的保护,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被不法分子盯上,要及时报警求助。

赵陆一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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