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陆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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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公安局联动打击老赖 解决执行难问题

发布者:赵陆一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9日|分类:公安国安 |946人看过

01

执行联动,让“老赖”寸步难行

为如期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海阳法院与海阳市公安局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中应当履行协助提供查询信息、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询控制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依法收拘被拘留人、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依法打击拒执罪六项职责。与房管、不动产登记、银行等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机制,实现查控措施的网上办理。

02

刑事处罚,让“老赖”身陷囹圄

近日,海阳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庞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面对法院判决,庞某为自己当初的“霸道行为”追悔莫及。

案情介绍

庞某是山西某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期间,山西某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某乙汽车有限公司陆续签订多份矿用自卸车销售合同,货款共计8000余万元。某甲公司在支付部分货款后无故违约,余款6120万元一直未能按期支付。案件经法院审理宣判后,某甲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013年5月,某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海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庞某态度蛮横、出言不逊,拒不签收法律文书,还试图抢夺、损毁执行案件材料,并强行将执行干警推到门外。

为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远赴太原、大同、宿州、徐州、南京等地,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国税税收、工商登记等情况。经数月努力,终于将庞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证据补充完善好,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并依法移送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03

凌晨突击,让“老赖”无处遁形

4月24日凌晨5点,海阳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像往常一样整装列队完毕。“出发”!随着执行局长的一声令下,24名干警兵分六路分赴执行目的地,拉开了凌晨突击执行的序幕。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便是此次突击执行的案件之一。六年前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海阳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刘某偿还王某借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音信全无,导致该案长期无法执结。

4月22日,海阳喜降春雨,主办干警了解到刘某已于23日返乡春耕生产。4月24日凌晨,主办干警带领3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刘某家,终于将其堵在家中。

刘某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极不冷静,拒不偿还欠款。鉴于刘某的态度,海阳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经执行干警反复教育,第二天下午,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通知家人到法院代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04

失信“黑名单”,让老赖主动还钱

“何警官,你好!我是张某,是你手上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近期我想去趟广州,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中拉出来?我愿意把欠的钱马上付清。”4月11日上午刚一上班,海阳法院执行干警便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案情介绍

打电话的张某,是一起羊毛衫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5年3月份,张某与李某签订了毛衫加工承揽合同,2016年6月份,张某因欠李某加工费3万元未付,被李某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张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李某付清加工费3万元。但到期后,张某未主动履行,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海阳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其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张某选择了躲避执行,使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鉴于张某拒不配合案件执行工作,海阳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出境出行、高档消费、市场交易、信贷授信等方面实施全方位限制。

眼下,张某因业务需要急需坐飞机到广州与客商见面,无奈因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

意识到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张某幡然悔悟,于是主动联系法院将3万元执行款缴清,海阳法院随后解除其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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