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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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不是儿戏,成交后拒不付款,将领罚单!

作者:郝玉才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96次举报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淘宝网上拍卖被执行人某发电公司名下的电力变压器以及设备,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便对该受买人张某处以8万元罚款。20171225日,受买人张某向法院交纳了罚款。据悉,对网络司法拍卖恶意竞拍者进行罚款,在广西尚属首例。

   兴宾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施某等与被执行人广西来宾某发电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中,被执行人广西来宾某发电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便于2017924日依法在淘宝网上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电力变压器及附属设备,拍卖保留价为31.424万元。竞买人张某以最高价182.424万元竞买成功,在此次竞拍中共有81人参与竞买,370次出价记录,张某参与竞价88次,且在竞拍延时后期每次竞价都不超过30秒。

   拍卖成交后,在通知买受人张某支付尾款时,张某以不得看样为由拒不支付拍卖成交款项。据了解,法院在拍卖公告上明确了统一看样时间,张某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看样,该后果应由个人自行承担。法院认为,张某明知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无正当理由拒付成交款,其行为已构成恶意竞拍,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程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兴宾区法院便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处罚,3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官说法■

网络司法拍卖是能够依法高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的一项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司法网拍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竞拍参与机会的同时,参与竞拍者都要认真、严肃对待,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要详细了解相关规则,若恶意扰乱司法活动,干扰司法拍卖秩序,除不予退还保证金外,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公民参与网络司法拍卖一定要慎重,确定自己的能否支付拍卖价款,再决定是否竞拍。虽然,虚拟的网络,弱化了拍卖的严肃氛围,但是提醒各位参与竞拍者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司法拍卖,否则不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甚至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郝玉才,女,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洛阳市涧西区法学会理事。聚焦专注、追求极致是郝律师一贯的工作作风,珍惜每一份信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