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伤待遇有13项,分别是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些待遇如何计算呢?
一、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二、康复费:凭发票计算。
三、交通费:异地就诊,凭发票计算。
四、食宿费:异地就诊,住宿费每人每天限额330,伙食补助每人每天限额100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25元。
六、辅助器具费:凭发票计算,只支持国产普及型。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
八、护理费: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实际支出支付护理费。
九、生活护理费: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广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广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广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十、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十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十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3、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5个月;
4、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4、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6、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