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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2020年06月19日 | 发布者:张思扬 | 点击:48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期房还没交付过户,开发商就因为违规被查封了。现实情况是,这种事还真不少,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或破产等因素,导致房子被查封的事时有发生。那购房者如果遇到这种事应该怎么办呢?

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期房还没交付过户,开发商就因为违规被查封了。现实情况是,这种事还真不少,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或破产等因素,导致房子被查封的事时有发生。那购房者如果遇到这种事应该怎么办呢?所购房屋被查封,往往给无辜的购房者非常大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已经交付首付的房产可能无法办理贷款,不仅无法顺利过户,被查封的房产可能还会有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如果购房在房产被查封之前就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交付了全部房款,但只要查封之前房屋没过户,那么房屋就可以被法院查封。因为法院查封的是在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该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就依然是开发商名下的房产。由于房屋查封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购房者的原因,所以实际上是开发商构成了违约。购房者是可以向执行查封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请求确权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法院的判定结果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购房者能不能拿到房,这里无法给出保证。对购房者来说,最希望的还是房屋能顺利解封,但是这并不容易实现。这里就显示出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手续齐全,以及发票收据证明都保存好的重要性了。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已经备案,购房者的权益将按照合同约定受到保护。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却未备案,购房者就应该尽快凭着购房合同和发票,前往房管部门申请备案。如果购房者单方面无法申请合同备案,则应该尽早凭着购房合同和发票向法院起诉开发商,由法院判决合同效力。如果购房者只是签订认购书,但因房屋被查封而无法实现销售,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或认购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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