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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处理流程(超全面)

2017年12月06日 | 发布者:张思扬 | 点击:52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发生工伤的处理流程为了保障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因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那么发生工伤时到底应该怎么保护护自己的权利呢?哈尔滨律师张思扬特作以下详解: &

发生工伤的处理流程

为了保障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因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那么发生工伤时到底应该怎么保护护自己的权利呢?哈尔滨律师张思扬特作以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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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确定员工所受到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什么情况属于工伤呢?经本律师整理归纳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到事故的伤害。

(2)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的工作

(3)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履行职责遭受暴力的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简单的来说就是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提出。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那么就要由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该用人单位是要承担在此期间工伤待遇和有关费用的。

三、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职工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工资标准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或者没有按照工资标准缴纳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职工就要搜集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申报工伤,因为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相关理赔的项目,工伤保险不能赔付的,职工的单位是要承担赔付或者补足的责任的。所以不管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都要申请认定工伤。

四、申请认定工伤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呢?

   本律师经整理归纳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能够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应当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说上班的签到表,打卡记录,工资条,员工卡等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应当写明职工受伤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60日内给予答复。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医疗期结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医疗期满后,职工伤情基本稳定。职工劳动能力受损就应当做劳动能力鉴定。在这里提示,职工伤残鉴定要在伤情稳定后再做,不可过早,一是如果做伤残鉴定医疗期就算是结束了,如果继续治疗的话,可能对这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好主张权利。二是伤情不稳定,有可能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

   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受损是分为十个等级的,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六、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轮椅,拐杖,假肢)

(5)生 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工亡的,其家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1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我国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以上就是由本律师搜集整理的关于工伤案件的处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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