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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做担保人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2017年12月01日 | 发布者:张思扬 | 点击:148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我给别人做担保人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哈尔滨知名律师,哈尔滨著名律师,哈尔滨知名律师担保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一般担保,另一种为连带担保,这

我给别人做担保人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哈尔滨知名律师,哈尔滨著名律师,哈尔滨知名律师

担保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一般担保,另一种为连带担保,这两种担保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担保责任是需要在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能还债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一般担保的表达形式为“当某某不能偿还借款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在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中的任意一方或两方主张权利。所以连带保证责任更重。连带保证的表达形式为“某某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者只注明担保人为某某”

 令外,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间一般为六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能在债务到期之日六个月内主张,则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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