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在精神与经济上提供一定的条件,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否则将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那么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没有。
第一种意见认为,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法不禁止即合法的基本法理,儿媳赡养公婆合情合理亦合法。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而儿媳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基本上是没有法律地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是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除此之外,没有明文法律予以调整,也没有强制性的规范可供遵守,只能依靠道德和习俗。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二、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儿媳要想享有继承公、婆的遗产权利,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丧偶,二是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原则上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依照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