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并非就能一劳永逸,商标后续使用如果存在违规会导致商标被撤销。所以当我们拿到商标专用权后,应当注意以下事项,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商标权益。
1.规范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必须和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如自行改变,应当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做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若注册人变更名义、地址没有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直接影响就是商标注册人无法受到商标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可能会导致错过答辩时间而丧失商标专用权。所以,企业变更名义、地址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3.商标注册成功后要尽快使用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企业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商标注册成功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合同、发票、产品实物、媒体报道等),防止被提“撤三”。
4.商标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应当在商标局进行许可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超出商标使用范围应当重新注册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应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超出范围应当向商标局重新提出申请。
6.商标续展应及时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应在到期前12个月或到期后的6个月宽展期内办理续展手续,否则商标会被注销,丧失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