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相撞无法查明事故成因应如何划分责任?
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及时报警,致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未能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应认定双方均存在过错。但是鉴于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均优于自行车,对周围环境的危险性相对较大,且电动自行车行使人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履行充分的注意义务,故应当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自行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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