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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受害人不了解自身损害程度达成的事故赔偿协议是否属于构成重大误解?

发布者:孙成宏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5日|分类:交通事故 |497人看过


交通事故纠纷——受害人不了解自身损害程度达成的事故赔偿协议是否属于构成重大误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但是在签订协议时受害人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并不了解,故协议中未涉及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应认定事故受害人构成重大误解,所以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像肇事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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