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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离婚协议》中不要遗漏这些问题!

发布者:高黎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522人看过

《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才更完善?很多人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只关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其实,以下这些问题也要注意,不能忽视或者遗漏:

01、户口处理
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的手续,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才能办理。 
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02、姓氏处理
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 
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59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03、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下列情形,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婚内:
(1)借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2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困难帮助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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