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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网售高压气瓶被鉴定为枪支案24日二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发布者:艾树红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801人看过


一对江西籍夫妻网售高压气瓶被判非法买卖枪支罪,妻子胡某一审获刑13年,丈夫王某获刑14年。夫妇二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4月24日,该案二审在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月24日下午,澎湃新闻从胡某代理律师徐昕处获悉,当日开庭过程中,辩护人分别围绕部分事实尚需查明和程序违法为重点展开无罪辩护。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7年11月2日,王某因涉嫌犯非法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被范县公安局在浙江义乌刑事拘留,涉嫌同一罪名的还有其妻子胡某,但因其怀孕而被警方取保候审。


范县检察院指控,自2017年7月份起,胡某通过网络贩卖用在气枪上的高压气瓶,王某自2017年9月份起负责打包、邮寄高压气瓶。案发后,其现存的微信记录上显示胡某卖出26个高压气瓶,王某参与的有18个。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胡某、王某处搜出的309个高压气瓶认定为10套不成套气枪散件。


经庭审质证的扣押物品清单、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显示,除了高压气瓶外,警方还从胡某、王某租住的房屋内搜查出红外线发射器、瞄准镜、高压气瓶、消音器等。


范县法院认为,胡某、王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贩卖气枪配件,情节严重。2018年10月29日,范县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决胡某有期徒刑13年,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4年。因不服判决,二人提出上诉。


2019年4月24日,该案二审在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胡某代理律师徐昕在辩护时指出,气瓶不是枪支专用零部件,将通用性气瓶折算为枪来定罪判刑,有违常理。


徐昕认为,在公安部《关于枪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附表中,虽将气瓶作为枪支主要零件,但同时明确“枪支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加工应当委托具有枪支制造资质的企业进行”,即具有枪支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专用气瓶,才是批复认为的枪支主要零部件,而非本案涉及的通用气瓶。


此外,《枪支散件的检验方法》明确排除了民用产品,对检验对象为疑似枪支散件的,一般应与枪支密切相关,不包括民用市场上可合法任意购买且未经过改造的机械或电子产品。


在法庭上,王某代理人仝宗锦律师还围绕本案物证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辩护。


庭审持续7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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