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检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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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故意毁坏财物撤回公诉案

作者:温检萍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227次举报

2016年4月,莲花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某故意毁坏财物罪向莲花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两百多万元。本案经律师阅卷,询问被告人后,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开庭审理时,律师积极做无罪辩护,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回了起诉,法院驳回了受害人的附带民事起诉。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当事人很满意。

本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培训,先后取得国家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萍乡
  • 执业单位:江西辉彭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3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