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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文选择原谅了许志安,你呢?

发布者:顾雪梅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967人看过


据香港媒体报道,51岁的许志安与郑秀文在感情路上历经20多年,终于在2013年结婚。不料最近一则拍摄于出租车的视频,曝光了许志安出轨小其21岁的TVB女艺人黄心颖。“香港最后一个爱情童话”破灭了。事件迅速发酵。4月16日,许志安举行记者会,公开向太太郑秀文道歉,他涕泪横流,承认自己是个“丑恶的人”。 4月18日,郑秀文发布了声明,表示原谅许志安,她说这是婚姻中共同重要的一课,婚姻当中除了彼此给予的幸福温暖,当中也深深包含了彼此的错误和彼此的原谅。

郑秀文的声明出来后,不少网友表示难以接受。很多网友表示不明白郑秀文为啥要原谅?为啥要纵容?还有人直接说这是香港版的“且行且珍惜”。

不过,也有网友选择理解,毕竟婚姻不是只有对错,还有其他复杂的关系,很难取舍。对于局外人来说一刀两断很容易,但具体到自己身上,就不一定这么潇洒了。

出轨是夫妻关系危机中常见的一种情形。作为婚姻家事律师,经常会被问及诸如“我老公出轨了,我该怎么办的?”“我老公出轨了,离婚的话我能多分财产吗?”之类的问题。

其实婚姻关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再专业的婚姻律师也无法替当事人做决定,告诉你离婚或不离婚的答案。但就很多人关心的出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问题,作为婚姻家事律师倒有话要说。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姻法》关于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无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实践中人民法院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并不多。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分割财产时对女方进行照顾。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

三、如何证明男方出轨?

(一)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如果女方主张男方出轨,有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二)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我们一般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庭审中亲口承认,或者给你写保证书

(三)如有证据可以证明外遇,建议多类型搜集,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比如:

1.亲密照片、开房记录、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但要注意合法取证,对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不会采纳。

2.男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等。

综上所述,当男方出轨,女方选择离婚时,女方如果向法院提供了充分并且合法的证据来证明男方存在出轨行为时,法官在做分割财产判决时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适当照顾无过错的女方,自然女方可以多分割一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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