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8751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2304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686元。
附注:
1. 指标解释
(1)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为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2)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含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2. 统计范围
(1)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
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2)城镇私营法人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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