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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离婚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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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还是个人财产吗?

发布者:高丽姣律师|时间:2018年10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579人看过

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还是个人财产吗?

----生活中不得不知的基本法律知识

原创作者:高丽姣律师(转发请注明)

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还是个人财产吗?相信大家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都知道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我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答案是不一定。看了我最近接受委托的一件案例,您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刘女士与王先生通过网络相识仅一个月便于201311日结婚了。王先生将自己婚前的房产做为婚房用于二人居住生活,不久刘女士便怀孕了。刘女士从事文艺工作收入不菲,婚前便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于是便和王先生商量购买一处房产,想把自己父母接来同住,便于照顾自己,王先生欣然同意。王先生是公务员没有多少积蓄,便把自己婚前这套房子卖掉。刘女士看好的一处房产位于北京三环,全价800多万元,王先生的房屋出售款300万元,加上刘女士婚前婚后共计400万元的存款,又贷款100万元,双方购买了这套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

孩子的到来给这个家庭增添了欢乐,同时也增添了矛盾。由于婚前二人相处时间较短,互相并不了解,随着激情的退却,王先生脾气暴躁的性格逐渐显现出来,动不动就大喊大叫,对孩子不管不顾,对刘女士的父母也不尊重,甚至有时对刘女士大打出手,最严重的是对刘女士的父母进行语言谩骂和身体伤害。孩子不满一岁,刘女士再次遭到王先生的殴打。这一次,刘女士再也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但没想到王先生竟然说离婚可以,但房子得归他。刘女士既吃惊气愤又害怕恐慌,最终双方协商后的结果是王先生同意房屋归刘女士所有,但需要给王先生400万元的补偿款。刘女士无奈之下找到高律师前来咨询。

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分析: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刘女士和王先生购买的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而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分割时应当平均分割。即虽然双方是由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但由于登记在双方名下,意味着双方已经将财产归属确认为夫妻共同。刘女士的存款由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收入的混同,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刘女士就有可能有所损失。当然,法院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多分给刘女士部分财产,但多分多少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决定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的时候是否可以完整的从共同财产中剥离出来,需要根据双方的证据,出资情况,现有财产的状态等因素确定,并不一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是个人财产。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一种转化,如果没有发生转化,比如王先生婚前的房产没有出售,则在婚后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包括房屋的自然增值都属于其个人财产,我们这里的讨论的就是个人财产在婚后形式发生转化或者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下,就很难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区分清楚。

总结:因此建议大家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尽量不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如果要发生转化最好留有相应的证据,否则一旦出现离婚纠纷,自己有可能落到人财两空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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