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代理的顾问单位几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事先做好了风险防范,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和解进行了良好的铺垫,各顾问单位也可借鉴:
01
如何固定证据?
法院审判实践中,有关货物质量纠纷,采购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产品质量有问题,那这个产品就是没问题的。但是,采购方要举证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相当难。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了,作为采购方来说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证据。
对于作为采购方的企业内部,应对内部的采购部门,建立货物的采购、验收和质量异议的运作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并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卖方提出货物质量异议,防止出现因未对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而导致举证不利的后果。
02
货物出现质量时,如何提出异议?
《合同法》和《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质量异议的提出时间规定为“在合理期间内”作出解释,法律实务中该如何把握?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标的物的质量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否则,过期责任自负。
?当事人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质量瑕疵的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且买受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最长法定期限为两年。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标的物的质量存在外观花色规格等表面瑕疵,还是化学成份物理特性等内在瑕疵,买受人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质量异议的,法律视为标的物没有质量瑕疵,买受人无权提出质量异议。
?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有质量保证期的,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质量异议。
?质量异议期限的例外。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如何掌握法律风险防控方法
首先,当采购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的时候,买家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卖家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函,质量异议应说明产品存在具体缺陷并提供有关检验报告资料,并注明产品的合同号、规格、交货量、异议量、质量保证书、货物存放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因为这必须符合质量异议期限的规定。
其次,保管好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虽然,这样做需要费用,但是,对于采购方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当然,你久等对方不来,那么,你完全可以用书面的方式再次通知他,给定他一个最后期限,并告知他如果逾期不来处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将按照废品自行降价处理。一过最后期限,你就可自行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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