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百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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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是否能通过法院起诉维权 ?小区业委会行使职权不当能否被起诉?

发布者:孙百勇律师|时间:2017年06月19日|分类:房产纠纷 |1068人看过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搬进了小区居住,因小区管理产生的纠纷也逐年增多,并且种类也纷繁复杂,如果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居住质量,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为完善小区管理制度,提高小区管理的水平,我国法律允许小区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选举产生业委会,由业委会出面代表业主主张权利,那么,在发生小区业主利益被侵害的事件时,业委会能否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意见来看,业委会在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形成相关决议后,业委会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业委会起诉的前提是,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如果没有业主大会的决议,业委会是不能起诉的。

如果业委会行使职权不当,能否起诉业委会?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如果业委会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产生了法律纠纷,业委会能否作为被告被起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如业主大会对业委会授权不当,全体业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此,业主在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决议时要认真决议,否则会因不当的决议承担责任。上述规定是在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对外代表业主开展民事活动时的规定,如业委会未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开展的民事活动怎么处理呢?本律师认为应当由业委会成员承担责任,不应由全体业主承担责任,这属于典型的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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