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百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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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能否赔偿

发布者:孙百勇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2301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该条法律规定只规定停运损失应当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但对停运损失能否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并未规定,由于机动车都应按照法律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那么该笔损失是否能由交强险报销呢?仔细查阅交强险条款可知,交强险对停运损失是不予赔偿的,也就是说该笔损失只能由肇事司机进行赔偿,如果肇事司机与车主并非同一人,且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可由肇事司机根据过错对此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能否对此损失进行赔偿呢?由于商业三者险属于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结合商业三者险条款进行确定,在商业三者险的条款中,商业三者险对停运损失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广大司机可能会发问,在什么情况下此笔费用才能由保险公司理赔呢,保险公司关于停运损失这块,有专门设立的险种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但是此险种,只负责赔偿己方车辆的停运损失,但对对方车辆的停运损失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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