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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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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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得不偿失

发布者:李广丁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617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非法用工致损害赔偿劳动仲裁案

北辰区劳动仲裁委仲裁调解书 北劳仲调字(2012)第0177号(律师代理申请人)

申请人:王某 劳动者(未满16周岁,系童工)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

申请人于2012年3月份入职被申请人处,入职时被申请人未审查王某的身份、年龄情况。2012年4月份王某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挤伤左臂,造成王某左臂多处严重骨折。王某的父亲在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找到律所。在律师参与下,与单位又面谈协商了一次,在赔偿数额上差距太大。因王某的伤情未经劳动保障监察科认定为非法用工致伤害,也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级别,因此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参考标准。基于此情形,律师代理王某向去劳动保障监察科进行投诉,在半月后被认定为非法用工致伤害。后律师又代理王某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但王某的受伤处,钢板内固定尚未拆除,也即二次手术还未做(医疗机构的意见需要一年后拆除)。这种情况下,不符合做鉴定的条件,除非单位愿意配合。但单位一开始就诸多推脱责任,不肯配合。后律师通过以下努力使单位认识到此利害,在此压力下得以同意。1先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前的生活费。2联系单位,给单位说明了早做鉴定的利害(二次手术有风险,手术后做鉴定级别可能较手术前的高,等待鉴定前还有一年近5万元的生活费)。在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王某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7级伤残,按天津市规定可得赔偿额约为16万,加上鉴定前的生活费、二次手术费约有18万多。考虑到当事人是外地的不便久拖;仲裁裁决后单位还可以选择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拖延;单位在此期间有可能注销或出走以逃避债务。王某遂最终提出13万结案,考虑到申请人急于了事,该叫价稍显低,但基本是居中的,双方达成一致的可能性高,律师给予认同。后单位仍不同意该数额,以8万元回价。律师指出,非法使用童工,按规定如童工致残是可以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追究负责任刑事责任的。后单位同意赔偿12万,律师原要求坚持13万,当事人选择了妥协,最后以12万调解结案。

律师小结: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在利益被侵害,遇到争议后,不要慌张,也不要采取极端措施。要敢于利于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非法用工致损害赔偿劳动仲裁案

北辰区劳动仲裁委仲裁调解书 北劳仲调字(2012)第0177号(律师代理申请人)

申请人:王某 劳动者(未满16周岁,系童工)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

申请人于2012年3月份入职被申请人处,入职时被申请人未审查王某的身份、年龄情况。2012年4月份王某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挤伤左臂,造成王某左臂多处严重骨折。王某的父亲在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找到律所。在律师参与下,与单位又面谈协商了一次,在赔偿数额上差距太大。因王某的伤情未经劳动保障监察科认定为非法用工致伤害,也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级别,因此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参考标准。基于此情形,律师代理王某向去劳动保障监察科进行投诉,在半月后被认定为非法用工致伤害。后律师又代理王某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但王某的受伤处,钢板内固定尚未拆除,也即二次手术还未做(医疗机构的意见需要一年后拆除)。这种情况下,不符合做鉴定的条件,除非单位愿意配合。但单位一开始就诸多推脱责任,不肯配合。后律师通过以下努力使单位认识到此利害,在此压力下得以同意。1先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前的生活费。2联系单位,给单位说明了早做鉴定的利害(二次手术有风险,手术后做鉴定级别可能较手术前的高,等待鉴定前还有一年近5万元的生活费)。在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王某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7级伤残,按天津市规定可得赔偿额约为16万,加上鉴定前的生活费、二次手术费约有18万多。考虑到当事人是外地的不便久拖;仲裁裁决后单位还可以选择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拖延;单位在此期间有可能注销或出走以逃避债务。王某遂最终提出13万结案,考虑到申请人急于了事,该叫价稍显低,但基本是居中的,双方达成一致的可能性高,律师给予认同。后单位仍不同意该数额,以8万元回价。律师指出,非法使用童工,按规定如童工致残是可以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追究负责任刑事责任的。后单位同意赔偿12万,律师原要求坚持13万,当事人选择了妥协,最后以12万调解结案。

律师小结: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在利益被侵害,遇到争议后,不要慌张,也不要采取极端措施。要敢于利于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广丁律师,执业于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南开大学法律硕士,中级律师。是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师从于南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北辰区
  • 执业单位: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14
  •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