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妨碍公务行为,虽然将执法人员殴打并毁坏执法工具。当地公安机关领导步步跟进,辩护人顶着巨大压力,给环保局和受伤警察做工作,最终达成谅解,为从轻判打下了基础。
2、该案件本身,被告人方当场只有其自身一人,无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妨碍公务,录像也对被告人很不利,辩护人据理以争,取得满意结果。
3、妨碍公务类的案件,辩护的难处更多的体现在取证困难和庭外各方压力巨大,需耗费大量精力,从刑法规定上看包括三点,即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属于“阻碍行为”、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但从辩护实践看,只有最后一点才最具有无罪辩护可能性。
注意:案例点评内容中,不能出现具体公司名称、人名等;不得带有诋毁、批判等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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