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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致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如影随形

作者:崔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98次举报

许多企业家站在法庭被告席上做最后陈述时总结自己犯罪的原因,总会把“不懂法”作为辩护的一项理由,请求法庭能够对自己给予从轻判决。但事实上,对于许多企业家来说,他们犯罪的根源并不在于不懂法,而在于法律意识淡薄,藐视法律,甚至是挑战法律。

许多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又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无法预见或者判断当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结果非常令人遗憾地走上了犯罪道路。如:

一、许多民营企业家分不清自己个人资金和民营企业资金的差别,“公款”、“私款”不分,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分,往往利用自己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取用企业资金,却拿去办自己个人的私事,结果触犯法律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有的民营企业家,无视企业管理制度,在自己控制的多家企业之间,随意调拨使用资金,结果触犯法律构成挪用资金罪。

三、有的职业经理人,自认为自己为企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居功自傲,不经企业决策私自贪占挪用,擅自动用老板的“奶酪”,最终老板一发怒,职业经理人就得坐牢。

四、在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构成或者涉嫌构成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罪名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行贿行为是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最主要表现之一。

五、结交社会不正当势力,非法经营企业。一个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必然渴望有强有力的势力作为后盾,以便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或许开始只是为了想方设法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比如雇用黑恶势力追讨欠款,到后来可能发展为利用这些黑恶势力垄断某一地域或行业的生产已经,进而触犯刑法涉嫌犯罪。

六、企业管理制度不科学。一些企业家通过多年的努力和打拼之后,终于建立起自己的企业王国。在企业做大做强的情况下,没有即时采用更加适应大企业经营的管理制度,往往一些企业的管理走向个人独裁、家长制、集权管理模式,离现代企业制度渐行渐远。企业在管理上越集权,企业家的责任越重大,其触犯法律的概率也就越高。

七、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企业在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财会制度等方面不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及其直接负领导责任的企业家们将面临很多法律风险,轻则构成一般违法,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因而,企业家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认清犯罪界限,从而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把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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