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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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之婚姻家庭

发布者:孔令霞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365人看过

  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差别吗?

  答:非婚生和婚生子女权利无差别。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

  答: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问: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怎么办?

  答:分以下两种情况:

  (1)父或母有异议: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2)成年子女有异议: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问:祖孙之间有无抚养、赡养义务?

  答: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规定如下: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问:兄弟姐妹之间有无抚养义务?

  答:以下情况,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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