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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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定怎么区分债权人、债务人、出借人、借款人

发布者:李长东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324人看过


     在我们常见的借贷关系中,例如借钱给朋友,被法律称为民间借贷行为。在一个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相对应而产生的。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分:

  债权人,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债务人,是指因为借了别人的钱,所以就有了还钱的义务,因此叫做债务人,一般是指伸手借钱的一方,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需要还钱给债权人。

  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区分:

  出借人,是指将钱借出去给别人的一方,借出后可以享有债权,这里等同于债权人。

  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钱的一方,因为借了他人的钱,所以有还钱的义务,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需要还钱给出借人,这里等同于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出借人、借款人的区分:

  债“权”人= “出”借人

  债“务”人=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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