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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镒铭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2981号3F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消费权益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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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 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费宝珍、费江诉周福祥析产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费宝珍与费翼臣婚生三女一子,在无锡市有房产一处共241.2平方米。1942年长女费玉英与周福祥结婚后,...
继承查看:336次2019-02-25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