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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

作者:郑彬彬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09次举报
2023-07-28


一、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

1、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4、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如何进行结算

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4、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5、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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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彬彬。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学历,现任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执业证号:16501201610265727。在律师执业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执业单位: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50120********27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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