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案情介绍:2012年9月李某将两个装有氯气的铁罐搬回自家的院内存放,直到2013年邻居发现有股难闻的味,认为是该氯气罐漏出的气味。告诉李某,李某当即拿扳手将该罐往紧拧,螺丝拧脱扣,导致氯气泄漏,致使村民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事发后,消防、防化部队到场进行了处置。案发后李某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供述了自已的全部犯罪过程。
公诉机关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辩护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罪名不异议,但认为李某有以下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2、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本案的发生完全是由于自已缺乏相关知识造成的,3、主观上没有危害村民的故意;4、被告人的家属积极退赔;5、已取得的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最终判三缓五,支持了辩护人所有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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