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某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川东北最大毒品案):检方起诉书指控阳某贩卖、运输冰毒36公斤。
一审法院:广元市中级法院(2016)川08刑初12号
判决结果:12.12宣判,判决结果:死缓。
判决书: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刑初字12号刑事判决书。
公诉书指控阳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36千克。折合36公斤。
判决认定21199.86克。折合是21公斤。
法庭最终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构成重大立功的辩护意见,当事人阳某获减轻量处判决死缓。成功保命。
感概:此案川东北最大毒品案,在全川乃至全国都是头等重案。涉嫌贩卖毒品几十公斤,何等之重!记得去年年初其父经小何律师介绍来请我担任辩护人时,说话时手都不停的抖。喜泣之余,当事人家属送我和同办此案的周律师名酒2瓶,我们就珍藏着吧!重案刑事辩护律师价值的一个凝结。
该案属典型重大刑事案件,北京(盈科)、成都、南充、广元四地律所派出15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前后开庭数次。全案12名被告。有北京(盈科)、成都、南充、广元等地15名律师为被告人出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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