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变更名字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形对待。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第七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样更名?
据上所诉,在前两种情形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那么这两种情形下,如何来进行更名呢?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另外,虽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或买卖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所有权的处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