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具备哪些条件交通事故当事人才能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呢?
答:《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对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无须报警: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三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四是车辆可以自行移动。但是无证驾驶、饮酒驾驶以及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问:哪些交通事故需要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呢?
答: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进行快速处理,以下情形必须等警察到现场才可以处理:
一、可先挪车再等警察到现场的五种情况:
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2.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3.无交强险标志的;
4.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5.一方逃逸的。
二、在警察到之前不能破坏现场的三种情况:
1.车辆无号牌的;
2.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的。
问:如何自撤现场?自行撤离现场前,当事人应该做些什么?
答: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方可挪车,不然之后会有麻烦,建议最好在双方认可和拍照之后,互换下驾驶本再挪车,防止逃逸事件发生。
2.拍照。照片是快速处理中非常重要的证据,照片要求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3.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迅速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如果可快速处理但未及时挪车、未设立安全警告装置等,警察到现场后会进行相应处罚。
4.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之后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问:撤离现场并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应注意什么?
答:在高速高路上,车辆应就近移至服务区或驶出告诉高路;在城市快速路上,车辆应就近移至应急车道内或者辅道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就近移至非机动车道或者人性道上,并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进行协商。
在撤离现场并完成事故责任协商,事故当事人应准确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签字确认后,有责任一方的当事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详细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驾驶员、车辆号牌、原因经过以及其他的事故情形,伤情及物损情况,并向保险公司索要报案号码。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也需填写《协议书》。未携带《协议书》的,可参照《协议书》样式用其他方式记录。
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如何实现理赔?
答:1.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2.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1)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
(2)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问: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如何处理?
答: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