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甲德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股权激励的常见工具

发布者:周甲德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股权纠纷 |873人看过

关于股权激励,在实务中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一、实际股权

持有股票,可以拥有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综合性权利。拥有实际股权的股东归属感强。

二、虚拟股权

所谓虚拟的股权就是仅享有分红权,没有表决权以及公司解散情形下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这种方式比较自由,出资与否,或者分红与增值利益能否享有可以自由约定。

三、股票期权

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及数量上,拥有股票期权的人可以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股票的期权行权人可以放弃行使权利。在行权时自己支付资金、自行缴税。只有在公司发展出去上升期时期权才有行权的价值。

四、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激励工具的选择

创业初期,企业往往还没有利润,无法分红,这时员工更看重远期收益,采取实际股权激励更好。

在企业成长期,要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灵活选择上述三种工具,比如对于核心高管给实际股权,对于中层则可以考虑虚拟股权及期权。

企业的成熟期一般处于上市阶段,公司近期收益可观,也可以考虑实际股权激励。

到了高成长之后的衰退期,这时股权的吸引力不大时,应该适用现金激励。

公司也可以设立奖励基金,奖励表现比较好的公司员工。

五、对于股权、期权持有者应设立离职成本

对于期权在设计时候就要考虑到员工离职的成本设置公司期权时,应该注意将日常激励和长期激励应形成组合。日常激励可以每年都能拿到,但是长期激励要满足一定的年限才能拿到,而且拿到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实际股权的长期激励性主要体现在股权的增值,退出时候一般有要求 。在公司内部,除了在章里面程规定之外,还可以签订内部协议,协议里面可以列明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诸如持股人退出时价格应有所区别这样的限定

虚拟股权拥有者与实际股权一样,也应该设定离职成本。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