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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高级法院关于盗窃罪 敲诈勒索罪 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2013)

发布者:曾庆鸿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11627人看过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江西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1500元,数额巨大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40万元;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3000元,数额巨大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40万元;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5000元,巨额巨大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

链接:《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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