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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600问(十)

发布者:郑轲语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347人看过

10、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出借款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对于借款人的认定应当依据借条出具、账户提供、用款还款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虽然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但借条和转款账户的出具主体均是名义借款人,故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名义借款人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依法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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