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我和岳玲利律师共同代理辩护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2016年春节前到2018年春节前拿到一审判决,整整两年时间!
在该案中,我和岳律师最主要的成果是帮助委托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委托人张?在涉案公司从事业务工作,被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侦支队立案后,张?不听办案人员劝说,选择了外出躲避,结果被挂网通缉,一年后在火车站被抓获。按照办案民警的意思,其实张?一开始只要将自己的违法所得即业务提成退还了,便可以免予处理。经我们与张?会见谈话,与其家属沟通,向雁塔分局、雁塔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其后张?家属凑了10万元交给雁塔分局,作为张?退还违法所得的钱。不久,我们帮张?办理了取保手续,张?得以在春季前走出了看守所。在雁塔法院审理前后,我们始终建议张?配合司法机关的执法,消除他内心的顾虑。经过漫长的程序,去年年底前,雁塔法院终于下判,张?被判二缓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接触整个案件期间,我深感一个平常的好人也会因法律某种程度上的苛刻而深陷囵圄。一个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有朝一日居然也会变为罪犯。但也幸亏他是一个好人,他的家人在出事之后才没有置之不理,而是竭尽全力保他出来。这点令人感动。
承办律师:黄卫阳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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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伤赔偿案件办案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