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陈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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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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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状格式

发布者:林陈秀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离婚 |10134人看过

民事诉状

原告:吴**,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温州市***********,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7*****。

被告:陈**,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瓯海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5*****.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 婚生女由被告抚养;

三、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于2010年5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15日在瓯海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1年5月20日生育一女,名为吴**。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被告不仅游手好闲、不顾家庭、性格脾气暴。为此,原被告双方经常吵架,且分居至今。现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为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原告特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望予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瓯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吴***

2012年1月18日

代理人:林陈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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