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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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者:陈振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0日|分类:综合咨询 |361人看过

格式条款的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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