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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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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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律师张荆接受“正义网”采访:没有结婚彩礼要退还

发布者:张荆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63人看过

 

2021年3月25日,北京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庭部主任张荆律师就“天价彩礼及法律对彩礼如何规定”等接受《检察日报》“正义网”采访,她认为:彩礼是一种道德性赠与,但不属于合同法意义上那种纯粹的赠与。其次,作为一种赠与,彩礼同时又附带一定条件,比如以结婚为目的和前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即登记结婚,彩礼应该返还。


“从法律上来讲,彩礼实际上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表示,彩礼是一种道德性赠与,但不属于合同法意义上那种纯粹的赠与。其次,作为一种赠与,彩礼同时又附带一定条件,比如以结婚为目的和前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即登记结婚,彩礼应该返还。


张荆表示,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实际上是打击以结婚为幌子索取财物的规定。不以结婚为目的,把结婚当做手段,来赚钱甚至诈骗钱财,一旦钱财到手,就以各种理由分手、离婚。这种行为违背了诚信精神,为法律所不容。男方根据当地风俗结合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给付一定数额彩礼,并且符合自愿和适度原则,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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