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在向律师咨询时会问到:是不是我和他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不用再办什么手续了。实则不然,上述的说法完全是错误的,我国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这样的说法。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没有关于自动离婚的相关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婚姻法》的规定可知,分居满两年只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一方要求离婚的,对方同意,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一方应提供分居满两年的证明,而且是不间断连续的分居,符合这一法定事由的,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