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朝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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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金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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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乙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苏朝帅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41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到审判阶段律师介入的效果才最好,其实不然,律师介入越早越好,这样能及时发现案件的问题,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及早进行纠正,更早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本案来说,虽然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是确实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以及牵动着当事人家人以及承办律师的心,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们时刻希望能够及时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每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虽然我们作为律师,没有多大的能力去维护人间正义,但是我们希望正义时刻存在,我们也时刻在为实现正义而努力。

    另外有一点,接到每个案件,都要全力以赴,都要努力发现案件问题所在,多去跟办案机关沟通交流,不能认为办案机关不愿意听律师的,其实不是,办案人员还是很乐意听取律师意见,作为律师,不能觉得一有困难就想当然的解决不了,索性不去努力,这样不行,只有努力了,才会明白自己的努力到底有无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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