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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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判处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作者:王志鹏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45次举报

一、教师被判处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一般情况下教师被判缓刑是会开除公职的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教师被判缓刑是会开除公职的,具体的要看教师所在学校的意见。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缓刑的适用对象内容是什么?

1、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犯罪分子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是决定缓刑与否的关键,即使其犯有数罪,只要总刑期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3、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是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征所决定,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较为轻微的犯罪。对于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如果一旦教师出现了犯罪行为并且最终被判处缓刑的,一般学校会做出开除公职的处罚决定。但如果学校有其他的工作安排或者是没有开除公职而是进行停薪留职或者其他一系列处罚决定的也是合理的行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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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鹏律师,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毕业,2012年毕业后在肃州区法院实习,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常年担任中国人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酒泉
  • 执业单位:甘肃卓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9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