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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婚姻律师:协议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探望孩子怎么办

发布者:夏立芳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362人看过

协议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探望孩子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配合证据行使探视权。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探视权如何执行的,则男方是能够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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