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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该怎么请求赔偿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所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632人看过

员工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能够请求双倍工资,具体金额又该如何计算?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黄某2017年2月12日入职佛山市家具有限公司工作,入职岗位是拼板工。黄某入职之后,被黄某一直没有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黄某购买社会保险。黄某的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微信转账的形式支付,月平均工资是6105.7元。黄某多次要求被黄某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均为其所拒绝。2018年11月27日,黄某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向公司要求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偿金。

仲裁裁决

1、公司向黄某支付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2月的二倍工资差额13305.2(8964÷30天×4天+6314+5796)元。

一、【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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