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赵某某和孙某某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于2012年育有一女。2013年4月,孙某某发现老公赵某某与案外人小段关系暧昧,遂请私家侦探跟踪。同年8月的一天晚11时许,私家侦探发现赵某某和小段入驻宾馆房间后,立即电话联系孙某某。孙某某紧急伙同其弟等4人赶往宾馆,踹开赵某某所住房间,捉奸在床,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摄像。其后,赵某某委托本律师,起诉离婚。赵某某希望离婚后,自己能取得对爱女的直接抚养权。
本律师接收赵某某委托后,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和分析,考虑到赵某某争取对爱女的直接抚养权的意愿十分强烈,并且,不希望自己被捉奸在床一事在庭上被过分曝光,建议赵某某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宜,与孙某某进行私下协商,争取就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宜,在开庭前达成共识,再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为促成双方的协商能有具体成果,本律师为赵某某准备了协商要点,并草拟了详细协商方案和离婚协议书(建议稿),并参与了部分协商。经过多次协商,在法院开庭前,赵某某和孙某某终于达成共识,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由赵某某直接抚养爱女,孙某某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孙某某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从赵某某承租公房中搬出;赵某某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给予孙某某***元的补偿费;孙某某将捉奸及其他与赵某某相关的摄录像、录音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制件,全部交付给赵某某。
法院以调解书方式,对上述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确认,双方友好分手,赵某某对本案结果非常满意。
作者:谷林树律师
单位: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