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伦等四人因被控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被台州市黄岩区法院一审判决九个月到五年不等的刑期,因其中一名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中三被告人涉及敲诈勒索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四被告人之一的蔡伦的亲属经人介绍委托我为其案件重审辩护人,周一,我与另一被告人的辩护人钱律师一起去台州市黄岩区法院阅卷、并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核对了相关证据,听取了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在与主办法官做简单交流后回到杭州。
周二花了一整天时间研究案件,拟根据新刑事诉讼强调的公诉人证明犯罪、无罪推定原则,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鉴于当事人目前处在羁押状态的情况下,周三,用特快专递向黄岩区法院寄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要求对当事人蔡伦解除羁押,取保候审。
(因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