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接了一个案子,判决下来了,悬着的心也落下来了,想把这件事记下来,跟大家分享,希望看到这些文字的血气方刚的男女们,能有所思考,对自己的生活、生命能有个新的认识。
简要的介绍一下案情情况:某个暑假,没错,在德宏这个炎热的夏夜,青年男女们最喜欢的娱乐消遣方式之一的就是KTV,那晚八点几六七个十六七岁的的男女相互邀约到某KYV欢唱,几旬酒后,其中一名女子(叫她A吧),因为感情问题,男女青年最纯真年纪情窦初开,谈个男女朋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A太过于偏激了,想不开为发泄情绪,竟在KTV包房砸酒瓶、割腕自残,但是她的行为被包房内喧闹的特殊的环境所掩盖,几乎没有人注意到,,,,,,
你可能认为A随后割腕自杀成功了,这就是悲剧结果。但是,剧情的发展是A随后独自从KTV 跑出并且没带手机,之后A打一辆的士,往江边去,一行的一对小情侣追了出去,情侣C男骑摩托带D女追李出去,A到了桥边,A向桥边的热心烧烤阿姨借了电话,电话拨给了A的前男友B,(A认为的前男友,仅仅好了两星期不到的日子),而我代理的就是B.随后B接到电话,A扬言要跳江死给B看。C/D追到的时候江水已淹没A的膝盖。当时已是深夜近12点,天空昏暗无光,雨水不停的打在这几个小青年的身上,面对看似平静但暗涌四伏的江水,在酒精及情绪的支配下,A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就在身边,死神就在深水处等待A投入怀抱。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