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东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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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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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律师:抚养费纠纷

发布者:何东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2021人看过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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