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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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举证要点是什么

发布者:刘建湧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281人看过

  一、离婚案件的举证要点是什么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1)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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